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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教育制度的教育教育知识,其中也会对教育制度就是制度制度指学指学校教育制度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校教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育制现在开始吧!教育教育
教育制度与教育体制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校教含义不同:
1、教育制度的育制含义:教育制度是指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
2、教育教育教育体制的制度制度指学含义: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结合体、统一体,校教它是育制由教育的机构体系与教育的规范体系所组成。“面向现代化、教育教育面向世界、制度制度指学面向未来”是校教中国教育发展的方向,也是进行教育改革和建设的指南。
二、两者的作用不同:
1、教育制度的作用: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各级各类的教育机构与组织,而不是指一些非教育机构或组织及处于分散和孤立状态的教育机构或组织。
例如,教育制度的实施一般并不涉及家庭、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公共活动场所,原因就在于这些机构与组织并不是专门化的教育机构或组织,它们只是具有一定意义的非专门化的教育影响作用而已。
2、教育体制的作用:教育部作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各直辖市设有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设有教育厅,各地方市、区、县都设有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办公室。
题库内容:
教育制度的解释
①根据 国家 的 性质 制订的教育目的、方针和设施的总称。由 一定 的 社会 政治 、经济 制度 以及生产发展水平所 决定 。 ②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的体系。有的指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 少年 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和成人教育机构所组成的体系;有的指上述机构再加上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所组成的体系;有的专指一个国家的学校教育制度。
词语分解
教育的解释 教导 启发,使 明白 道理 说服 教育详细解释. 教诲 培育 ;教导。《孟子· 尽心 上》:“得 天下 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宋 无名氏 《 儒林 公议》卷下:“今朕建学兴善,以尊 士大夫 之行,而更制革弊,以尽学者之才,其 制度的解释 ∶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管理货币制度 ∶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体系以他们为首的腐朽制度的 象征 ∶式样;规格制度宏敞详细解释.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教育基本制度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教育制度是指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与它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生存和运行的整套规则,如各种各样的教育法律、规则、条例等。
但是,在教育学里,人们通常把教育机构与组织的管理规则当做教务管理问题来专门加以论述,所以教育制度这个题目论述的重点便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
法律分析:1、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3、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7、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8、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的特点是:
1、客观性:教育制度作为人们基于自身需要而设计并践行的规则与秩序,从表面看虽然是一个主观性产物,反映了人们特定的主观期待与价值追求,但是它的变迁并非由人所想、随心所欲,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受制于相应的客观基础。
2、规范性:任何教育制度都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制定的,显然有一定的规范性。教育制度的规范性主要表现在入学条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制定上。
3、历史性:教育制度的客观性和规范性的具体内容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就需要建立不同的教育制度。
4、强制性:教育制度已经确立,就对处于该制度环境中的组织或机构与个人产生合法的强制作用,它以既定的规则和预期的秩序强制约束一定组织或机构的教育活动,所有参与者都不能因其利益好恶而必须无条件遵守,否则就要受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惩罚。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是:
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指的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是与现代学校的产生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在古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学校都没有严格的大、中、小学之分,更没有幼儿园。近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逐步产生了现代大学和现代中学,特别是随着为劳动人民子女设立的国民学校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形成了公共教育制度,形成了大、中、小学的严格区分,形成了现代学校教育系统。
教育制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教育制度就是指学校教育制度、教育制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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